中国法院网讯(郑岚岚 熊燕婷)在赡养费执行案件中,当双方当事人均为高龄老人时,执行该如何破解困局,既保障申请人的权益,又兼顾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?近日,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探索“以护代款”“隔代赡养”等新型执行模式,成功执结两起双方当事人均为老年人的赡养费执行案件,为破解涉老执行难题提供实践经验。
2025年7月,93岁的邓某向法院申请执行,要求其女儿符某支付赡养费、护理费及医药费合计3500余元。然而,71岁的符某每月仅靠400元左右的养老金维持生计,儿子因交通事故去世,女儿离异,家庭条件十分困难。结合符某实际情况,执行干警多次走访双方所在村委核实情况,在与邓某的深入交谈中了解到,老人申请执行的初衷并非强制索要费用,而是希望通过法院督促女儿回家探望,并在自己住院时能得到照料。
找准矛盾症结后,执行干警联合村干部共同主持调解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约定:符某不定期回家看望邓某,邓某住院期间由女儿与其他兄弟姐妹轮流护理。邓某随后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。一场看似棘手的赡养费纠纷在温情调解中圆满化解。
无独有偶,2025年5月,90岁的徐某申请执行其子徐某某给付赡养费。65岁的徐某某因几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,基本靠子女赡养,而其儿子有固定收入且经济条件较好。执行干警抓住这一关键因素,多次与被执行人儿子耐心沟通,释法明理,让这份跨越代际的亲情得以温暖延续。最终,徐某某的儿子同意代为履行父亲的赡养义务,承诺按期向爷爷支付赡养费、医疗费等费用,案件得以顺利执结。
近年来,随着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,赡养费案件呈现不少新特点。为积极回应这一现实挑战,常山县人民法院出台《关于开展“法映常青”司法护老行动全面推进适老型诉讼服务的工作指引(试行)》,着力构建适老型诉讼服务体系,切实保障老年人诉讼权益。常山法院执行干警认真落实这一《指引》,坚持“一案一策”,通过深入调研案情、挖掘家庭支持资源、创新履行方式等路径,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兼顾家庭实际困难,有效破解了涉老执行中的“执行不能”与“执行难”问题,让适老化司法服务真正落地见效。